宜宾无人机禁“黑飞” 或将简化审批程序、设可飞区 - 宜宾坝坝茶 - 互动宜宾论坛-宜宾人的网络家园 - Powered by Discuz!

2023-04-24 17:12:00



    今年以来,多地发生的无人机扰航事件让“黑飞”问题进入公众视野。5月9日,宜宾日报金江网以《宜宾明确“禁飞区” ,报道了宜宾无人机禁止任何时间、任何高度的“黑飞”,飞行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引起了无人机爱好者和各方的关注。

    申请无人机飞行需要哪些流程?该找哪些部门提出申请?5月17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由于缺乏专门针对无人机的管理规定、办法,宜宾还暂无具体的无人机飞行审批流程。

    对无人机的管理,在此前是纳入“无人驾驶航空器材”进行管理的,无人机“只要起飞,均需接受空管部门管制”。同时,因无人驾驶航空器涉及多部门管理,所以,在上级空管部门没有出台具体的无人机审批流程和政策之前,宜宾近期暂不接受无人机飞行的申请和审批,飞行无人机需按现有政策法规谨慎进行。

    不过,考虑到对无人机这种新兴事物和产业管理的细化,无人机的飞行审批流程在今后有望明确并简化,空管部门也有可能会设定无人机“可飞区”,让广大无人机爱好者有地方合理合法的飞无人机。

禁飞前:无人机按“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 多部门审批

    日前,,宜宾设定了覆盖城区与翠屏区、临港开发区、屏山县、长宁县、宜宾县、高县、南溪区的“禁飞区”, 在“禁飞区”内,禁止任何时间、任何高度的“黑飞”,立即引发广泛关注。许多航拍专业人士与无人机爱好者面对较为繁琐的审批流程表示,无人机飞行确实应当加强管理,但不应被“一刀切”式管理。

    据了解,在宜宾无人机禁“黑飞”前,宜宾对无人机的管理,是按2016年9月21日中国民用航空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下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将无人机作为“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管理。

    据该《办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飞行活动,应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最大起飞重量小于或等于7千克,在昼间的视距内飞行,且天气条件不影响持续可见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速度不大于120千米/小时,且符合适航空管理相关要求;驾驶员符合相关资质要求,在进行飞行前,驾驶员完成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检查,不得对飞行活动以外的其他方面造成影响,包括地面人员、设施、环境安全和社会治安等。

    据业内人士介绍,此前,在宜宾的“禁飞区”飞行“无人驾驶航空器”审批流程是:使用者需向宜宾民航空管部门提出申请,在民航做出安全评估后,向西南民航管理局、西部战区空军航管处以及驻宜某部队三个单位取得飞行同意批复,再由宜宾民航根据这三个单位批复,确定在哪天、哪个时段、哪个位置进行飞行,每次飞行前还需提前向空管部门报备。


当前:新规酝酿中 6月1日启动无人机“实名制”

     “不过,根据目前的现实情况来看,把无人机当无人驾驶航空器来管理,已不太适合。所以此次无人机禁‘黑飞’后,暂停了以往的无人机审批流程,目前正等待相关政策的制定实行。”据有关人士透露,针对无人机管理的新规已经在酝酿当中。民航部门已初步完成民用无人机登记注册系统的开发,并于5月18日上线运行,今年6月1日起,将正式对质量250克以上的无人机实施登记注册,同时正在建立无人机登记数据共享和查询制度,实现与无人机运行云平台的实时交联。

    在完成无人机“实名制”登记后,下一步,国家空管部门将有可能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并简化无人机审批流程,以更适合的方式进行无人机管理审批,空管部门还可能会划定专门的“无人机定飞区域”,供无人机使用者使用。

    市民如要咨询飞无人机相关事宜,可拨打空军飞行管制部门电话:028-85399067,民航空中管制部门电话:028-85702366(白天)、028-85702365咨询。

相关链接:

    根据西部战区空军参谋部、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民航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四川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全省军民航机场净空区域安全保护的通告》,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距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KM、跑道端外20KM以内的区域;军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距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5KM、跑道端外20KM以内的区域。

    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未经军民航职能部门批准,进行无人机、航空模型等飞行活动。

    同时,凡开展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应当提前向军民航职能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