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新闻网

2023-04-24 17:11:59


  为纪念新中国成立66周年和长征胜利80周年,展示我市广大义务兵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光辉业绩和伟大风采,真实地记录与反映他们在各个时期为国戍边的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精神,用其不平凡的事迹,教育当代、影响后人,以弘扬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歌颂人民子弟兵的丰功伟绩,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关于加强国防教育、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精神,推动《国防法》和《国防教育法》在全市的深入贯彻。我市将征集编撰出版《辽阳义务兵风采录》一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从1955年7月30日起,国家实行义务兵制度至今,从辽阳城乡应征入伍的义务兵,含干部(义务兵提干)、战士、士官以及转业、牺牲、病故等服兵役人员。

  1、在部队服役期间被团以上表彰为优秀士兵的;
  2、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的;
  3、在部队任副团职、在地方任副县级以上领导职务的;
  4、被师以上单位授予各种荣誉称号与表奖的;
  5、其他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入录人物辞条撰写要素
  1、入录人物材料须具备以下要素: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出生地、民族、入伍时间、入党时间、军衔、何时由何部门授予何奖。文中的时间界定到月。
  2、入录人物辞条一律采用第三人称,内容简明扼要,只记述主要经历和事迹,客观记述,不做评价。文字要求:荣立一等功以上者500-700字以内,其他为500-550字之间。
  3、荣立三等功及获师(旅)以上荣誉称号须交一份证件复印件。
  4、征集对象入伍时间截止于2013年12月。

  四、编撰要求与注意事项
  此书类似人物志,内容政策性和史料性很强,撰写辞条时,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材料必须真实可靠;
  2、条目成稿后须交单位领导审阅,并加盖单位公章;
  3、条目内容不得涉及部队秘密,如某项内容必须在条目中出现,可用某某字样代替;
  4、注明提供材料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入录人物联系电话;
  5、每个入录人物须提供两张2寸服兵役的黑白或彩色照片。如无个人肖像照,同他人合影照片也可,但要标明入录人物在照片中的位置。照片背面应标明姓名,同文字材料一起送达(文字材料要书面材料和电子稿各一份,电子稿邮箱:lyguofangban@sina.com)。
  6、此次活动资料征集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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