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城市建成区养犬管理,倡导文明养犬、规范养犬,保障市民人身健康安全,维护良好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3.携犬出户时,需使用牵引带或束犬链(长度不超过2米),由成年人牵引,并携带用具及时清除犬粪;
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动物防疫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