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关于做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系统全业务上线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21号),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281号)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各项待遇将通过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银行金融账户进行发放。
为确保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发放及时到位,请尚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同志于2017年5月31日前携本人二代身份证至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社会保障卡窗口现场办理社会保障卡,并到社保卡上标明的相应银行激活金融功能;请已办理社会保障卡未激活金融功能的,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到相应银行营业网点激活金融功能(未设建行网点的镇将由建行安排专人到镇激活,具体时间安排请咨询所在镇社保所)。